望谟县消防大队三项机制深化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响以来,望谟县消防大队积极发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隐患投诉举报“三项机制”,深入推进十八大消防保卫战。
搭建多元受理平台。针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隐蔽性和监督检查覆盖面广的情况,望谟县消防大队着力拓宽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利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平台受理举报案件;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布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在消防办事大厅、消防监督警务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渠道加强举报宣传,并设立了群众接访室及信访办公室,受理各种信访及举报投诉案件,对受理的案件一一登记造册,实行户籍制管理,及时进行查处,做到“有举必查、有患必除”。
建立有偿举报制度。为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查找火灾隐患热情,望谟县消防大队制定了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对投诉举报的渠道、受理举报的程序、核查处理情况的反馈以及奖励的条件进行了具体说明,经核实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积极向举报人发放奖金,真正做到了消防投诉举报“有询必有复,有诉必有果”。同时,望谟县消防大队还印制了3000多份举报奖励通告向社会发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视、手机短信、单位LED等渠道,向全县群众广而告知“96119”举报热线。
***问效定期回访。举报投拆案件处理完毕,望谟县消防大队要求“责任人对于举报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无论举报内容与核查结果是否相符,在核查处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情况;要求责任人在1个工作日内将受案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举报人;大队每月集中分析梳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开展分析讲评,每季进行通报,派出工作人员开展定期电话回访,同时建立举报投诉隐患工作台帐,逐项备案备查,逐项***化解。向社会广泛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被举报单位和投拆人对消防部门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