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多举措健全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谋划部署求精。出台巴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组建方案》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对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提出刚性措施,对整体规划、工作职能、建设推进、办公用房和用车等作出硬性规范,为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运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编制核定求足。市、区(县)委两级编办在编制总量内想方设法调剂解决并足额核定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个、区(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42个,为全市2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调配人员329人,通过配备专干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市2666个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1名工作人员。
管理体制求顺。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确定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以上级管理为主。明确市、县、乡三级机构由财政全额拨款保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兼职干部报酬参照村(社区)两委相关干部现有标准执行,形成一条线设置,理顺管理体制。
职能配置求实。针对市、县、乡、村服务的退役军人群体、对象和性质不同,分别配置不同的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市级服务中心重点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发展。区(县)、乡、村服务机构通过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的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解决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