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全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三农”思想和中央、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乱象。水城县四措施全面夯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为全县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印发《水城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由县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建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工合作,各司其责,共同负责,切实将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查房,摸清家底。由县农业局、国土局双牵头,逐个深入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大棚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摸清“大棚房”情况。同时,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依法追回相关资金。截至目前,已完成乡(镇)排查11个,农业园区8个,农业大棚615个,大棚占地面积625.7亩。
三是强化长效监督,严格惩治惩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和县乡村协作监督制度,并对涉嫌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和犯罪人员,依法依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耕地管理。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进行建档立卡,并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同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