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六盘水严查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
日前,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受到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为干事创业者鼓劲,为清正廉洁者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强化分析研判,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明确“出于政治目的玩弄权术,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等7种诬告陷害表现,要求承办部门在开展信访举报核实过程中,结合涉及人员履历、职务影响范围、家庭和财产情况、过往问题线索情况和处置结果、廉政档案、地方(部门)整体政治生态、一贯表现、群众口碑,以及被举报时间节点等综合分析研判,认为涉嫌诬告陷害行为的,经批准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经核查认定确属诬告陷害的,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对诬告陷害的典型案件曝光,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
坚持分类处置,精准实施澄清正名。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对象为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以及“经核查信访举报系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反映内容全部失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等3种澄清正名适用的情形。对认定符合澄清正名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采取“向社会公开通报说明”等5种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同时,明确经调查核实确属不实反映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客观条件所限难以查实又不能明确排除的,不宜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工作规范严谨。明确诬告陷害信访举报处置和开展澄清正名的流程、报批程序等内容,制定《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问题移送审批表》《诬告陷害、错告误告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呈批表》《诬告陷害、错告误告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知书》等文书,严格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明确县区认定诬告陷害,以及采取“向其所属行政区域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或所属行业系统通报说明”“向社会公开通报说明”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的,必须向市纪委市监委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