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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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八中不再招收初中学生。现就读于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八中的初中生继续在原校学习直至初中毕业。
二、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州各级各类小学小升初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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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01:0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