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办案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本报讯 (记者 李熙妍)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9月28日上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铁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被告人李隆劲、安平、张祥书故意杀人、抢劫,被告人李隆劲、安平诈骗一案,并当庭宣判。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正权出庭支持公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社会公众等4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庭审中,合议庭按照庭审实质化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项要求,有序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公开举证、质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量刑建议、法庭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
随后合议庭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隆劲死刑,立即执行,安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祥书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
该案中,两院“一把手”主持庭审和出庭支持公诉,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是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号召,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去行政化”的重要体现。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六盘水中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扎实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并形成常态化机制。1-8月,六盘水中院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77件,既发挥了院领导办案示范表率作用,又极大地带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