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怎样做好移民工作确保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
浅谈怎样做好移民工作确保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
移民----有自愿移民和非自愿移民,而水电开发中的移民属非自愿移民,这就界定了移民工作的难度,正如朱钅容 基***在谈到三峡水电开发时指出“三峡电站的难点在移民,关键在移民,成败在移民”。如何做好移民工作,是西部开发中,如何实现东西互补和西电东送战略的关键。从已建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水电开发中移民搬迁安置出现不稳定的因素,个人认为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实物指标问题。在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和搬迁前的实物指标、实物量分解中,权属、界限、指标量是否清楚,是实地调查得来,还是在图纸上勾划得来,是否做到不重不漏,有村、组干部、群众签字认可,有争议的是否处理好。二是补偿安置政策问题。对库区的实物指标包括土地补偿标准是否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相关法规确定,所确定的标准是否基本合理,一个地区同期调查、同期建设的电站补偿标准是否基本一致,地方政府制定的安置政策是否既符合政策又符合本地实际,安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执行政策时是否公开透明,搬迁时各项补偿资金是否提前到位、提前兑现。三是安置问题。安置点的容量是否满足,所定安置点和规划是否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基础设施是否完备,安置上是否公开、公平。四是生活问题。搬迁阶段和搬迁后生活是否安排好,耕作土地是否落实,生产扶持是否跟上等。为了解决和消除这些不稳定因素,把水电开发移民搬迁安置做好,确保达到:“搬得出、安得下、稳得住、有发展”。在每个环节上,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当今开发水电,人们普遍认为难予处理的是移民,而移民安置的稳定状况又决定着电站建设的周期、运行状况和经济收入等。对这方面的问题,应怎样来认识呢。
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电力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电力的需求较大,就是西部地区随着大开发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会增大,这就需要大力发展电力能源。从环境方面来看,建设具有良好调节性能的水库电站,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广大地区抗御自然灾害和洪旱灾害的能力,改善水质和增加供水量,提高水运能力。水库电站一经建成就一劳永逸,可长期受益,带来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从国家的有关补偿政策来看,对移民的补偿,特别是在土地这一块的补偿,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内,并且是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和政府行为,对其它实物指标的补偿也是政府行为后的计划控制,这对水电开发极为有利。从业主投资来看,只要在委托设计部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做到不重不漏,有地方政府群众签字认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补偿兑现,搬迁中配合地方政府,移民就不会给业主带来不便。在经济投资比例上,对移民安置这一块的补偿投资比例不超过工程总投资的30%,资金投入是基本可行的。移民搬迁安置虽一次性投资大,但运行投入较少。
从地方政府来讲,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的体现,也是培养税源的举措。电站建设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地方政府考虑创造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必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把移民安置好,确保稳定。
二、实事求是地搞好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
实物指标分为专项、集体、个人三个部分,无论哪个部分,都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在调查时,要督促配合设计部门做到“一个无误,三个到位”。“一个无误”就是实物指标调查准确无误,调查人员必须到实地,不能坐在家里用地图勾划来测算指标,要严格执行《调查大纲》和《实施细则》,做到调查方法和计算标准统一,不重不漏,产权明晰。对土地、山林等集体财产以组为单位调查计算,组的界限分明、面积准确、地类正确,村、组干部、农户参加调查,调查结果经设计院、乡镇政府、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签字认可,属于移民个人的实物指标,移民户本人必须签字认可,调查底表要留存县乡政府一份,进行实物指标张榜公布。“三个到位”即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要一步到位;淹没实物指标实物量造册、上卡、签字、盖章一步到位;淹没实物中的纠纷处理要一步到位。要做到产权明晰、数量清楚、界限明确,立字为据。
三、把中央、省的移民政策具体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政策,搞好移民安置选点和规划工作
安置政策是否切实可行,安置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是否在中央、省的政策内结合当地实际,安置选点是否恰当,规划是否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是移民搬迁安置成功与否的关键。
1、在安置操作规程的制定上,要以县为单位制定移民安置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在方案中,要规定安置原则、方法、措施,安置点和安置方式。如有土安置和以农为本,政府引导与移民自愿和政府行为相结合,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永久移民和开发移民,安置与集镇建设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和移民自主选择相结合(但对自主选择,特别是农转非要规定一定条件)。投资、任务双包干和户籍、资金、组织、管理等办法和措施要在方案中明确。
2、在实施办法中:一是要明确县、乡组织机构和人员,并落实责任制;二是对移民安置的宅基地、耕作地面积要以县为单位按不同区域类别界定;三是要明确农转非的相应条件(最好是有土安置后再实行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四是要界定合法人口、搬迁安置人口和随迁人口的审定时限,如对超生人口、婚进婚出库区人口,参军、入学等人口的界定。五是要界定集体资产的分配规定,如对土补、安补费的分配,水田、旱地、荒地因种植经济作物后的增值部份是归集体还是归个人,怎么确定,各类林木补偿费是把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归集体,还是把几种费分开确定,根据原承包的林地状况,对各类费用明确哪些归集体,哪些归个人等。六是对接收安置地的土地划拨补偿标准怎样确定都要全方位的考虑并进行认真分析,认为可行后纳入实施办法中。
3、在安置选点和规划上,首先要组织人员以县为单位对本县的土地等资源环境容量进行调查,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并派出人员到淹没区进行动员,调查移民的安置去向,对调查得来的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外迁和后靠乡镇的村、组,把安置点确定在土地容量大,水、电、路条件相对较好,耕作相对方便,紧靠城郊、集镇、交通沿线的地方。同时对所选的安置点进行多方案比较,全方位征求意见后进行规划,规划方案也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和广泛征求意见。
四、认真分析、妥善处理移民搬迁中可能产生的矛盾
大中型水电工程都在积温高的低热河谷地区,淹没
的大都是经济作物产区。水库行成后,剩余的土地大多是贫瘠瘦薄的坡地,造田造地相当困难。由于工程建设,移民不得不离开故土,外迁他乡,在迁移、安置、重建中,移民的生产、生活、心理以及长期形成的传统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都受到巨大的冲击,迁移后,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移民也必然在住房、食物、饮水、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方面遇到许多新问题,将会产生很多矛盾。一是群众的生活习惯被打破了,产生非自愿搬迁的矛盾;二是实物指标调查是否准确会产生矛盾;三是对实物指标补偿或不补偿会产生矛盾;四是枢纽工程工期要求同移民搬迁进度不同步时导致水赶人现象发生会产生矛盾;五是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同移民的期望值会产生矛盾;六是政策执行是否公开、平等、透明会产生矛盾;七是移民外迁所带来的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的矛盾;八是过多后靠会产生资源不足和环境破坏的矛盾;九是安置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合理会产生矛盾;十是安置后的生产扶持是否跟上会产生矛盾。针对这些矛盾,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将会直接影响电站建设的进度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行。为此,要消除这些矛盾,在水库未蓄水和移民未搬迁前,一要全面宣传水电开发、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意义和中央、省的移民方针政策;二要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政府负责制;三要做好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是安置点的选定,无论是外迁点还是后靠点,要首先对土地等环境容量和经济发展潜力进行调查分析,按土地容量和经济发展潜力确定安置点和每个点的移民人数,安置点要重点考虑在集镇、城郊、公路、铁路沿线等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安置点确定后要同移民签订安置去向协议。其次要做好每个点的总规和水、电、路等专业规划。每个安置点的选定和规划要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论证后确定。四要坚决执行有土安置和尽量集中安置。库区移民的现状决定,必须坚持以土为本、以农为主的安置方式。对于集中安置在城郊、集镇、公路沿线的移民,可以在有土安置后实行小城镇户籍制度解决非农户口,使移民在有基本生产资料的前提下成为非农户口,引导移民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这对稳定和发展极为有利。五要坚持多外迁少后靠,由于水库形成后,剩余的土地资源大多坡陡谷深,较瘦薄,后靠移民今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都会受到严重制约,而外迁在城郊、集镇、公路沿线等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地方,这些地方的群众有的从事二、三产业后承包地无力耕种,可将这部分人的耕地和连片有偿划拨当地耕地分给移民。移民的耕作土地虽比库区少,但质量好、产量高、移民耕作土地集中连片,便于管理。移民在短时间把生产种完后就可投入到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可使移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六地方政府要对移民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移民办证、子女入学、建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七要抓好移民搬迁期间和安置后的生活安排。八要抓好移民的生产扶持,特别是科技推广的扶持,要从涉农部门组建科技服务队到移民点做工作。九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移民搬迁,组织散了,思想乱了,习俗变了,绝不能留下没有组织的空档。对外迁安置移民不能独立建移民村,要同当地的村合并在一起,“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移民干部,这样有利于民族的融洽、团结,当地群众可给移民作示范,带动经济发展。
五、明确责、权、利,落实责任制
移民工作要在“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原则指导下,要切实落实“政府领导、各方配合、县为基础、包干到县、责任到乡镇,各级一把手负责”的管理体制,要把责、权、利落实到各级政府。一是要将规划项目管理、农村移民补偿总投资包干到县级政府;二是要合理确定实施管理、规划、培训等专项费用的分配比例,防止具体办事的钱少难办事。对管理费,省级分配10-15%,地州级分配25-30%,县级60%。规划费省级10%,州级20%,县级70%(包括由县级请规划设计部门费用),培训费省级20%,州级25-30%。县级50-55%。库底清理费要重点安排到县,省、州只考虑少部分的检查验收费。省、地(州)、县三级银行存款利息应累计后分配50%用于困难移民生活救助,余下的50%按省20%,地州30%、县50%的比例分配用于各级工作经费(省级分配比例看起来少,由于全省面大,电站建设多,每个电站都按此比例分配,实际省级得到的比例是很大的)。三是要明确县、乡两级干部的工作职责,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包组、包户的宣传动员,搬迁安置等的责任制。四是要明确国土、公安、户籍、规划、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在移民工作上的职责。五是县级政府要根据工程进度编制移民搬迁计划和移民搬迁后的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经济发展规划,要根据各安置点的情况,在抓好农业发展,科技扶持的同时,在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上作文章,使安置后的移民有新的生产发展门路。六是把移民的搬迁和安置后的经济发展同包乡、包村、包组、包户干部的实绩挂起钩来,同干部的使用提拔挂起钩来,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七是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实行移民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禁止借支挪用,加强资金使用审计,落实移民资金管理责任制。
总之,移民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在搬迁安置的实际工作中,还会碰到很多新问题,也会产生很多新矛盾,比称为天下第一难的计划生育工作还要难。有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各级政府要从讲大局和为地方经济发展出发,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意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找出切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办法,把这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