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
2013年秋季招生宣传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黔西南州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州各级教育部门要从四个方面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好招生宣传第一关,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招生广告严格审批备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格审批备案的招生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二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择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分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和入学考试,严 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三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发布招生信息。对擅自在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招生信息的学校,管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收回发布的招生信息并通报批评。对拒绝收回发布的招生信息的公办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拒绝收回发布的招生信息的民办学校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筹设阶段的民办学校打入办证黑名单。
四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和入学考试。对违反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