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我州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4月15日至16日,由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冯泽民率队的省督查组来到黔西南州,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景辉,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桑维亮出席汇报会。
我州及各县(市)、区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5日组织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清理后认真填报了相关表格,并建立了清理台账。今年3月11日至15日,州“三项清理”领导小组专门组织了3个督查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经清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全州共获上级批准用地96批次2487.73公顷,批准用地均全部完成征地,无批而未征情况。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全州共供地782宗7484.61公顷;征而未供土地11批次(宗)125.04公顷,占已征土地面积5.03%;闲置土地23宗91.87公顷,占已供土地面积1.23%。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我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州继续抓好建设用地的报、批、管等工作,继续强化项目用地监管,不断提高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和能力,杜绝闲置用地情况的发生。
李景辉表示,我州将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切实把专项清理工作做好。下一步,我州将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征而未供的土地,未出让成功的,由县(市)及时组织出让,属于规划调整的,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及时组织供地;对闲置的土地,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土地及时交付使用或按时开发使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此次专项清理后新发生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监管不力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桑维亮表示,“三项清理”工作涉及腐败、土地使用、矿产资源等问题,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兴义市十分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兴义市将认真进行整改,拿出强有力措施及时依法处理,属于市里可控的必须整改到位;对于市里不可控的,要积极配合,把遗留问题处理好。并将继续依法利用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通过对这些资源的管理、利用,推进城市建设,促进兴义市的全面发展。
16日,省督查组先后来到兴义市纪检监察室、兴义市国土局等单位,详细查看档案、台账等资料的建立情况,听取了兴义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