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3年淘汰落后产能358万吨
我州3年淘汰落后产能358万吨专家建议,确保“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实现,必须围绕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行政问责 |
我州认真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节能工作,2007年至2009年,共淘汰落后产能358万吨。 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法规建设和政策措施导向,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和谐黔西南,万元GDP能耗降低20%,是我州“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确定的目标。我州自2006年起,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工业节能为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带动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评价。州政府制订了《州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并将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能源消耗总量、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值,并与相关州直单位和重点能耗企业签订了节能降耗责任书,落实分解全州节能降耗指标,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 ——加大节能投入,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州政府将节能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围绕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和循环经济利用等重点工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09年获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项目2个,已经国家发改委同意,项目实施后,可获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1515万元,年可节约标煤6.96万吨;获节能技改项目2个,专项资金55万元。 ——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培育节能技术市场。2009年,全州以中央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为契机,加大节油节电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减少购买程序,在全州广泛设立节能灯推广服务点,把节能灯的推广由城市面向农村。2009年度完成54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 ——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按照《节能法》规定并结合我州实际,将年用标煤3000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州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管理。此外,为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一责三岗”制度,切实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按照国家《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节能降耗纳入全州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州政府制订了公务车节油,淘汰落后低效照明产品等办法,制订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确保我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逐年下降。 ——推进节能体系建设,夯实节能管理基础。抓好《州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州节约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州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管理办法》《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一个体系三个办法”的落实,从源头到结果对能源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控。 ——加大对节能的检查和宣传力度。通过不定期对州重点能耗企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节能机构建设、节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督促企业节能降耗。围绕“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主题,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据悉,2007年至2009年,我州共淘汰炼铁产能8.5万吨、焦炭产能296万吨、水泥产能46万吨、铁合金产能6万吨、电石产能0.8万吨。虽然我州在节能降耗上取得较好成绩,但在稳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中,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结构调整优化难度大。我州高耗能比重大,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增加值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70%左右,资源型产业总体上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企业规模小、初级产品多,产业链短,附加值低,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效益仍较突出。企业在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技改时,自筹资金能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等,影响了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步伐。二是对节能认识不足,我州能源相对丰富,能源供应及价格对企业和社会的压力相对较小,主观上容易忽视节能工作。全社会对节能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民营企业,资源忧患和资源节约意识不强,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浪费能源的现象。三是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我州要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8.85%和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9.92%的目标,是上一年的两倍,任务大,加之“十五”时期,兴化、宜化、金宏、华虹等重点能耗企业未完全纳入能源基础,造成能源基数较高。因此,专家建议,要实现“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必须围绕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行政问责,确保全州“十一五”目标的实现。 ( 郭连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