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文件
册府办发[2010]第25号
册亨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201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下:
一、党政机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二、企事业单位:县档案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局、县烟草公司、文体广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册亨县水泥厂、威建细木板加工厂、巧马林场木材厂、共青林场木材厂、丫他华金金矿公司、华荣油脂厂、东风粮油有限公司。
三、金融系统:人行册亨县支行、农行册亨县支行、工行册亨县支行、册亨县信用联社。
四、公共聚集场所:县汽车站、盐业宾馆、世特豪斯酒店、东方红超市、大博金娱乐会所、昨日重现夜总会、奇迹网吧、天宇网吧、联宇网吧、点击网吧、金鑫宾馆、泰和宾馆、金鑫超市。
五、医院、学校:县人民医院、册亨县民族中学、册亨县者楼中学、册亨县实验中学、册亨县第二中学、册亨县幼儿园。
六、易燃易爆场所:县民爆中心、冗度加油站、纳福加油站、东风桥加油站、南盘江加油站、兴德加油站、三源液化气充装站。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抓好2010年各项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决定
抄 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