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治档开展法规宣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2周年和《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颁布5周年之际,兴义市档案局采取汇编资料、设点咨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月25日,利用召开全州档案工作会议之机,向各县档案局、州直各部门等单位发送《兴义市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效果实例选编》26册。
4月19日,全局干部职工14人,到坪东广场设点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宣传直通车”宣传活动,向赶集群众发送《档案法律法规汇编》、《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和《兴义市现行文件阅览中心简介》等小册子200多份,开展科学发展和档案工作宣传。
9月1日,在庆祝建国60周年和建馆50年到来之际,做好《兴义市档案志》的补充、完善、编纂、定稿、校稿及联系出版等相关工作,完成出版任务400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豪辉大酒店召开了兴义市档案馆建馆50周年暨《兴义市档案志》出版发行座谈会,州社科联、档案局和史志办、市政府、政协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各县(区)档案局(馆)负责人,以及市档案局退休老同志等8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赠送发行《兴义市档案志》260余册。
9月6日,在街心花园和档案局(馆)悬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2周年和《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颁布5周年布标2幅,开展宣传活动。
7 -8月,根据州人常办[2009]20号文件要求,制发了《关于报送近五年来档案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并深入市社保、合管局等单位开展检查及自查,做好迎接全州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8月25日,州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邓海碧、白宁玲、卢兴华等4人,在市人大邹锡顺、刘廷学、政府办王海虹、法制办左华、档案局刘天松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桔山林改办、市档案局(馆)、移民开发局、社保局、发改局和下五屯落水洞村,对全市档案事业经费依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移民、林改、社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农”(村级整合前后、新农村建设)、重大活动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依法接收档案进馆和安全保管、重点档案抢救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反馈。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座谈会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浩对2005年以来,兴义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州人大副主任韦琼、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白宁玲、州档案局副局长邓海碧等领导,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及今后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支持,档案工作纳入了财政预算及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了鼓励表彰,不断加大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创新档案工作机制,提供有效利用服务,市档案局两次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二是希望市政府、人大及各部门继续做好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监督,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使市档案馆不断满足档案接收和科学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