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双降”目标。7月13日,黔西南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州政府成立四个综合督查组,从7月13日至8月中旬,在各县市、各乡镇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督促检查,其中第一阶段为综合督查阶段,督查组主要对各县市、各乡镇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和重点抽查,督促落实。第二阶段为效果检验阶段,督查组将通过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对全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行检查,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查找不足、加以整改,总结验收、进行推广。
本次督促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项目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同时,对冶金有色、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旅游、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督促检查除了由州政府组成综合督查组进行综合督查外,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将组成专业检查组,赴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7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落实黔府办发30号、31号、32号文件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开展情况。二是2008年至今排查出的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三是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四是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煤矿是否存在多个系统同时生产,是否存在与技改建设系统相关联等重大隐患的矿井。五是新建、技改矿井建设是否按照批准方案、安全专篇组织施工。六是汛期易受水害威胁,安全没有保障的单位,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通知还要求,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较多乡镇或企业,要采取蹲点督查、重点监控、严盯死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落实。要认真吸取晴隆县新桥煤矿“6.17”重大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重点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雨季三防”预测、预报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水害防治方案、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确保组织、措施、物资三落实。对未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无防治水方案、未开展探放水工作、未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未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无瓦斯治理措施或监测监控设备及存在顶板管理、机电管理不善等其他重大隐患的煤矿企业,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关闭。对其他行业领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格执行《贵州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三挂牌”,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复查销号,坚决遏制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需要省、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政府和部门挂牌督办。
同时,还对晴隆县所辖煤矿停产整顿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检查组已赴各县市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