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教育系统12个单位11名个人荣获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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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日前,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我区教育系统日喀则市小学、山南市特殊教育学校、林芝市第二小学、江达县小学、洛隆县教育(体育)局、左贡县美玉乡中心校、班戈县中石化小学、革吉县中学、西藏农牧学院、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西藏藏医学院基础部、江苏省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等12个集体,杨京会、方承红、李欢欢、秦立祥、王雪凤、白玛石确、郭飞、玉珍、高根宏、邹四雄、舒宗荣等11名个人受到表彰。据悉,此次表彰,全区共有151个集体荣获“2017 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9人荣获“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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