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实施三个制度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受欢迎
今年以来,贵州省普安县消防大队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警务公开、执法理由告知、执法情况复查等三个方面入手和着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警务公开制度。普安大队在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和黑板上对外公布了消防执法项目、范围、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公布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处罚裁量标准;设立并公布火灾隐患、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使广大群众对消防大队的监督执法行为有了很大的了解,自觉参与消防监督工作的门路洞敞开。
二是坚持了消防执法理由告知制度。普安县消防大队明确规定监督执法干部应依法给予消防行政处罚、不予消防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对较大火灾或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火灾,在火灾原因、责任认定法律文书下达之后,应组织有关当事人说明认定依据和理由。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后依然有产生纠纷、当事人不理解等问题,起到了真相告知和、安定人心、避免纠纷、和谐协商的作用。
三坚持了执法情况复查制度。普安县消防大队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在及时依法进行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后,将定期或不定时进行复查,最大限度从防火工作方面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其中,被处罚对象对处罚结果持有异议的,大队将认真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综合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并向当事人书面报告复查果和处理意见。 半年以来,通过坚持实施以上三个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了普安县消防大队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前往该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对该大队的做法也十分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