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州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行动,通过劳务协作、市场招聘、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等多项措施,帮助待业人员解决就业难题,营造了和谐有序的就业环境,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9468人,农村劳动转移就业182774人,技工学校培养中技生2681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2290人,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l074户1124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为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是我州做好就业工作的基础。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与用人需求量大的沿海发达地区加强联系,达成劳务用工协议,收集筛选条件相对较好的用人单位,在LED电子屏幕、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由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发布,指导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有目的地外出务工。 以创业促进就业,是我州就业工作的突破口。《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自2008年底出台实施以来,全州创业总户数达10205户,创业带动就业总人数17036人。其中企业1995户,个体工商户4438户,其他3772户。其中大学生创业204户,带动就业365人,返乡农民工创业1610户,带动就业4081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2700户,带动就业3407人,其他人员创业5691户,带动就业9183人。 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是我州稳定就业的得力措施。五缓,即缓缴五项社会保险。四减,即降低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率。三补贴,即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使用35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从2009年至今年10月底,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岗位补贴2875.84万元、社保补贴680.93万元。2009年至今年9月,降低社保费率后少收社会保险费2178.22万元。通过支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减收社会保险费,支持了企业发展,稳定了就业岗位。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增加就业岗位,促进我州就业工作的根本。我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增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造了条件。根据调查,全州城乡劳动力总量约200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总量约26万人,农村劳动力总量约174万人。目前,我州劳动力就业总人数199万人,主要集中于第一产业,达123万人;第二产业就业17万人,主要在煤炭、矿山等行业;第三产业就业59万人,主要在餐饮、宾馆、流通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