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举行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揭授牌仪式
5月18日下午,拉萨市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揭(授)牌仪式在城关区委大院举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组长齐扎拉出席并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民宗委党组书记格桑次仁出席,并宣读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
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委主任赤列多吉,以及区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达娃主持。
市委常委、城关区委书记果果,市政协副主席、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刘惠兴,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民宗局局长孙宝祥出席。
仪式上,齐扎拉、格桑次仁为大昭寺、达孜县德庆镇德庆村授牌,为城关区揭牌。
齐扎拉首先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拉萨市向荣获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表示热烈祝贺。
他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长期以来,在***、***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我区民族团结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进步。特别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家民委提出推进民族团结典范城市、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大背景下,全区上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拉萨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创建民族团结典范城市工作。
在自治区将每年的九月设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的基础上,拉萨市设定了民族团结进步节。通过大力开展共产党员民族团结先锋行动、共青团员民族团结闪光行动、少先队员民族团结牵手行动等系列活动,以及认真编排一系列民族团结教材,进一步丰富了民族团结示范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同时,拉萨市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为全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增光添彩。
齐扎拉指出,今年,国家民委将对拉萨市民族团结典范城市进行全面验收。全市上下要以此次揭(授)牌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民委部署要求,特别是******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精神。把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落实到行动上;把民族团结工作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体现到各自工作岗位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努力做民族团结的先行者、带动者、践行者、模范者、促进者、维护者。要不断创新载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风尚。
齐扎拉强调,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团结系列方针政策的热潮。尤其是要学深学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团结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系列方针政策,使之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充分发挥一批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注重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用群众身边的榜样教育群众、感召人心,形成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爱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同时,他衷心希望授牌的示范单位要切实做好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的民族团结事业起到标杆、表率、先锋作用。通过凝心聚力,广泛参与,努力将拉萨市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典范城市,为雪域高原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仪式上,示范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族各界群众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