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延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央金卓嘎、市政协副主席刘全保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拉萨市养犬规定(修订案)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市貌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拉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拉萨实际,制定本办法十分必要。
《拉萨市养犬规定(修订案)》从总则,养犬登记和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养犬自治管理,犬只的经营,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范。
会议要求,要严格实行犬只免疫与信息登记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监管。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养犬人自律意识,促进文明养犬。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拉萨市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了规范我市社会活动的安全检查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参加社会活动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非常必要。本办法所指的安全检查,是指为预防和制止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对社会活动的相关场所、设施及进入社会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实施的专业性检查。专业检查是指通过手工检查、仪器检查、使用警犬检查、要求被检查人展示有关物品等方式的检查。社会活动是指活动主办方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宗教活动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人员聚集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应进一步完善本办法,切实加强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障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