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首日房产转让不足30宗我市房地产转让登记仍正常受理
本报讯 记者李静报道:昨天,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会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要求来执行新政策。珠海尚未收到上级部门有关新的具体执行措施的通知,目前房地产转让登记工作仍然正常受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房地产登记中心,看到前一日还门庭若市的商品房转让登记窗口,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据工作人员介绍,昨天申请进行商品房转让登记的不超过30份,而前几天每天都在140份以上。差距如此之大,可见《意见》的实施对我市商品房转让交易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据记者了解,针对《意见》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5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对纳税人申报减免税时应提供的资料进行了细化;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收政策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住房2年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明确规定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认定时间。
5月31日,广东省建设厅也发出了《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我省的普通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各地级市根据本地实际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且必须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换言之,套内面积大于132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今后再难享受1.5%的契税优惠,而是要按照3%翻倍征收。
针对房产交易实施新政,我市是否会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根据珠海的实际情况,他们正在与相关部门一起考虑研究我市的具体方案以及实施细则,然后报市政府审批。该负责人说,珠海会尽快拿出实施意见来,不会让市民等得太久。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