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慈善总会启动2009年助学活动
下午县慈善总会召开第一次会长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名誉会长、总会顾问、正副会长及秘书长。会上通报总会成立以来的捐资情况,商讨今年的慈善工作打算。鉴于当前正值学生入学时间,迫在眉睫,着重研究资助学生的有关事宜。与会者认为,我县今年高考成绩喜人,其中有不少贫困生,为了使今年考取大学的贫困生更为顺利地入学,应该给他们一定资助。经会议认真研究,作出如下试行意见:
1、慈善资助对象为:1、本县籍贫困家庭子女、在我县从事生产劳动达五年以上的特困外来民工的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本县内的孤儿、高度残疾子女、列入“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且被普高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新生。2、本县籍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子女,且被兴义一中、八中高中部录取的新生。3、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学业的在校普高本科生。
2、资助标准为:录取清华、北大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录取一本的,一次性资助4000元/人;录取二本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录取三本和预科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初升高录取兴义一中或八中高中部的,一次性资助1000元/人;符合以上资助的对象,是孤儿的另加2000元,是单亲家庭或低保户的另加1000元;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学业的在校普高本科生,酌情资助。凡已得到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列入本会资助范围。
3、申请办法:符合慈善助学的救助对象,需向县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领取《望谟县慈善总会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后,送当地村(居)委会、乡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再报送县慈善总会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和领取。
会议研究提出的意见向社会公布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和家长纷纷向总会提出申请。总会将在下一次会议上具体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