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法工作综合检查考核组到兴仁县检查考核工作
12月12日,由省委政法委委员、秘书长郑惠明带队的省检查考核组,开始对兴仁县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为期2天的检查考核。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罗黔生及县领导胡雨生,陆地飞等陪同考核检查。
2007年以来,兴仁县党委政府以构建“和谐矿区”,建设“和谐城市”为龙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综治经费按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在全县16个乡镇配齐配强了综治办副主任和综治专职干部46名。自2006年以来,全县新修派出所办公室14栋、司法所办公楼6栋,新增警用车40余辆。同时按照构建“和谐矿区”、建设“和谐城市”的目标要求,共投入资金近8460万元,把矿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着力解决四联乡三村500户2485人矿区移民搬迁工程,四联乡,潘家庄、下山、新龙场、屯脚等10多个村共8000多户近5万人的饮水困难和下山、潘家庄、四联乡、新农场镇等7个乡镇13个村的通村、通组路。同时解决了矿区8670余户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煤,折合资金达1.2亿元。免费培训农民工1110人,煤矿特种行业作业人员165人,技业管理人员98人,并全部安置在煤矿就业,通过“和谐矿区”、“和谐城市”的建设,开创了建设“平安兴仁”的新局面,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住,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维稳工作格局。
检查中,省检查考核组认真查看了兴仁县综治方面的台账、文件、报表等资料。并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乡镇、矿山等地实地了解兴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认为兴仁县近几年在综治方面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矿区”、建设“和谐城市”上做了大量工作,让他们在兴仁县真实地感受到兴仁社会安定,投资环境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