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商务工作综述
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北京、江苏两省市的大力援助下,拉萨市的国民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消费市场已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相互补充、各类商品市场林立、商品流通渠道顺畅的良好格局,商贸经济已成为拉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拉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消费市场商品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拉萨各类商品无论是从数量、质量上,还是从品种规格上都有了大幅提高,已从上世纪60年代的数百个常用商品发展到今天的成千上万个品牌。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市场迅速发展,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了从量到质的飞跃。
1965年,拉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4万元,而2014年拉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到180.33亿元,增长881倍,年均增长14.8%。2014年,拉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33.19亿元,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16.1%,占GDP的比重达到9.6%,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不断增强。从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看,1965年,拉萨的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为73.42元/人,2014年已达到34197.66元/人,是1965年的465.78倍,年均增长13.4%。
经营主体多元化
自治区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初期,在拉萨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和集体经济占据绝对优势地位。1978年,国有和集体经济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98.1%。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区市党委、政府不断出台多种有利于完善市场、搞活流通、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拉萨市场也更加繁荣。1984年,拉萨市有商业网点3140个,到2014年末,拉萨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已近3万户,而1965年仅为1200余户。
近年来,菜篮子工程、家电家具下乡、汽车下乡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加,进一步推动拉萨城乡市场齐头并进,快速发展。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65年的84元增加到2014年的925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5年的1077元增加到2014年的23057元。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使得其购买力也逐渐提高,正所谓收入决定消费,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965年的1939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60.44亿元,年均增长14.7%;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965年的105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19.89亿元,年均增长16.7%。50年来,农村消费市场年均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市场2个百分点。
消费结构稳步升级
20世纪60年代以来,拉萨居民的消费内容以满足基本生活为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其购买力水平也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内容日趋多样化,消费档次不断提升,追求品牌、休闲、享受、个性化、多样化的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已成为居民的消费时尚。如今,以汽车、住房、通讯、教育等为主导的享受型消费已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电子商务发展异军突起,拉萨百货在线购物中心、百益在线、苏宁易购、圣美家等多家电商平台的建成并投入运行,标志着西藏网上消费时代的到来。尤其是淘宝、京东商城、唯品会、58同城、携程旅行网、美团等消费网站的在线运行,不仅降低了广大市民的消费成本,丰富了市民的消费选择,同时也为藏装、藏药、高原饮品等高原特色产品走出拉萨、走出西藏、走向世界创造了条件。据支付宝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拉萨市的人均支付金额为15459元,是2004年人均支付金额1086元的14.2倍,居全区之首。
今天的拉萨,已经是区域消费的中心城市,商贸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正在不断提高。展望未来,一带一路战略正在起航,而拉萨作为其重要节点城市,将在未来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