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工作组在藏检查调研农业财政、林业、扶
由财政部农业司褚利明副司长、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刘金富副司长及财政部农业司林业处刘克勇处长、国家林业局计财司袁卫国处长等组成的工作组一行,于7月21-27日在我区开展检查、调研工作。工作组一行克服严重高原反应,一进藏即投入了工作,短短几日内就分赴林芝、日喀则地区及拉萨市就小农水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公益林保护、扶贫和粮食生产等情况开展了检查、调研。其间,自治区财政厅全面汇报了西藏农业财政相关情况,自治区林业局专题汇报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自治区扶贫办专题汇报了溜索改造工程及扶贫开发相关情况。
工作组一行充分肯定了西藏农业财政、林业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认为西藏扶贫、林业相关工作突出了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整合资金开展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按照管护面积大小和距离城市远近等因素确定公益林管护标准、将公益林管护节余资金用于造林等各项工作,符合西藏实际。
财政部褚利明副司长还对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预算执行上要加快支出进度。在做好资金计划、预算安排、项目方案等工作基础上,充分考虑西藏气候、季节特殊性,抓紧下达资金。
第二、资金管理上要继续努力。要结合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完善制度措施,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努力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坚持因地制宜。中央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很难将各地的特殊情况全部考虑进去。西藏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管好用好“三农”资金。否则一味按文件照搬,虽然不会犯错误,但是会降低财政资金效益,使中央的扶持政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国家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做到既抓出工作成效,又使各项工作合理、合法、合规。
对汇报中提出的建议,褚利明副司长提出:
(一)将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政策。
(二)对于国家公益林补偿基金及造林补助提高标准的问题,财政部将协商国家林业局、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研究,并认真考虑西藏及其他藏区的特殊性。
(三)对于溜索改吊桥工作,西藏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规划工作,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四)关于扶贫开发工作,与内地省份确定扶贫重点县不同,西藏全区属于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各项工作与扶贫开发息息相关。农牧业特色资源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都可以看作是扶贫开发,要将扶贫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扶贫开发实效。中央支持西藏自治区将扶贫资金整合用于自治区农牧民安居工程等重大惠农项目建设,但是在使用中仍要突出扶贫专项资金的针对性,切实有效地扶持贫困人口。
最后,褚利明副司长勉励全区农业财政、财务管理干部,要进一步推进工作,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检查工作为契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贯彻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共同努力,把财政支持“三农”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