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
8月4日至5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召开2010年全区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9年以来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管理工作经验及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阶段的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如何实现科学化、精细化。
会上,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范光才发表讲话,区财政厅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局)局长金珠多吉作工作报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金玲主持大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永添出席会议。
范光才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财政监督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进给财政监督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和任务。一要用科学发展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始终,科学、合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二要增强监督意识。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四大基本职能之一,随着公共财政职能外延的扩大和保障范围的拓展,对社会财政工作的关注越来越高,加强财政监督,对于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三要树立“大监督”的意识。一是树立“全方位监督理念”,二是树立“全过程监督”理念,三是树立“全系统监督”理念。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探索完善财政监督机构的专职监督与全体财政干部的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机制,要处理好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内部业务部门的关系。
范光才同志强调,财政监督必须充分动员和利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形成合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四个结合:一是财政监督机构监督与业务机构管理的结合。树立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共同职责的理念,按照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的要求,从监督的角度积极参与财政管理,使监督融入管理。通过监督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二是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的结合。要按照建立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的要求,注重对财政资金支付前所进行的事前预防性监督、资金管理使用的过程性监督及事后资金使用结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监督,旨在对财政某项支出进行整体评价。将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融会于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供保障和服务。三是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保证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依法、规范、科学理财,又要防止出现监督“死角”。有效整合区直、地(市)会计监督力量,扩大检查效应,提高检查质量,改善会计环境,维护经济秩序。四是财政监督与内外部监督的结合。财政各业务部门一定要从过去重分配轻管理转变到既重分配又重管理,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专门机构的监督,着力提升内部监督层次,逐步实现由检查型向监督控制型转变,共同促进全区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发挥监督的规范效应和震动效应,提高财政监督的综合效能。此外,各地(市)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乡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基层财政加强各项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机制,赋予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并逐步强化。
范光才同志提出,会计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基础,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会计管理工作,他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会计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要推动新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要建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逐步完善内部会计管理机制。四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金珠多吉同志在财政监督工作报告中提出,各地(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思路,适应形势,不断创新;要注重沟通联系与上下联动,调整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对乡镇财政监督的工作指导,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会上,拉萨市财政局、昌都地区财政局、那曲地区财政局分别介绍了他们在财政监督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其他地区提交了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区财政厅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局)全体人员、各地(市)财政局主管财政监督(会计)工作的副局长、监督(会计)科科长,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厅(局长)及财务负责人1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