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新一轮出租车更新将开始
本报讯(记者 何乐敏)12月14日,市长林亦俊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市领导李银巧、林万乐、赵明皓、方青、叶伟琼、王剑文、范晓东、常国宏、李立飞等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素芬、市政协副主席朱赛月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乐清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乐清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为发挥信用建设在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保障作用,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引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履行职责,《办法》将分别从企业信用档案的分类标准、荣誉信息的定义及范围、失信信息的定义及范围、信用修复的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将采取奖惩制度,对信用A类企业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对D级企业将采取在企业新增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予以限制等惩戒性措施。
会议讨论原则通过了《乐清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及车辆更新方案》。我市出租汽车从2010年至今,5年经营权许可期即将到期,2015年12月开始,启动出租汽车经营权新一轮许可和车辆更新工作。更新后的出租服务车载监管终端将在原GPS终端基础上,新增***头、服务评价器等。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乐清市2016-2020年畜禽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乐清市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乐清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乐清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清市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公开出让实施办法》等。
此外,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