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乐清市审计局局长 廖凯敏
(2014年8月29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乐清市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乐清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3年我市财政总收入102.35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3.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29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3.9%。
公共财政当年收入加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收入等75.77亿元,当年总支出66.5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9亿元,年末结转结余4.69亿元。
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加上年结余、上级补助共75.03亿元,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共67.7亿元,年末结余7.33亿元。
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加上年结余共80.86亿元,当年支出23.14亿元,年末结余57.72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完善。
(一)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2014年6月末政府性债务余额68.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9亿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审计情况
1.土地出让金收入未完成年度计划。2013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48.28亿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9%,同比增长2.1%。
2.截至2014年4月末,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4398万元。
(三)财政借款审计情况
1.出借(垫支)资金收回不及时。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结余468820万元,用于出借和垫支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缺口)379045万元,占全部专项资金的81%。
2.借款协议没能有效执行。2013年市康居工程指挥部向财政借款12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承诺用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销售款归还,但承诺归还期内未归还借款。
(四)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未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市财政向市人大报告的2013年度预算,未包括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市财政向市人大报告的2013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仅为一级科目,未细化至二、三级科目。
3.资金集中年底拨付,影响资金使用绩效。2013年12月,市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14282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22.26%。
(五)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少预缴土地增值税。抽查发现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少预缴土地增值税1005.39万元、257.63万元,现已补缴。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专项资金需清理整合和规范。现财政共设有专项资金种类62项,金额468820万元,其中21种专项资金34553万元2013年未发生(收支)变动。
(二)涉农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1.同一项目多部门、多级次补助。
(1)市四都柏岩生态稻田养鱼专业合作社稻田养鱼项目,自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累计获得多个部门财政补助资金74.3万元,合作社累计支出60.7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超过合作社项目建设支出13.52万元。
(2)市渔佳专业合作社稻香鱼养殖基地,2011-2013年期间累计获得8个单位财政补助资金86万元。
2.申报补贴面积不实,多领补贴。如市富民水稻专业合作社2011-2013年种植水稻实际面积为450亩,在申报补贴时均按680亩申报,2011年12月至2014年3月累计领取各类种粮补贴79.98万元,多领补贴34.82万元。
3.个别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如浙江金三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省级现代农业蔬菜产业提升项目,累计获得财政补助191.8万元,存在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不符、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4.项目验收不够及时、验收资料不够齐全。
(1)项目未及时验收。虹桥镇2010年开工建设的北城东片和北城西片粮食功能区建设项目分别于2012年8月和2013年1月竣工,面积为3079亩和2768亩,截止审计日,尚未办理验收手续。
(2)科技项目验收资料不够齐全。2013年度市科技局累计接受申报的农业科技项目179个,经验收予以补助资金的项目有131个,其中重点项目41个,一般项目90个。一般项目(补助金额从0.5万元到4万元不等)均没有书面验收资料,不予补助原因及一般项目补助金额确定无相关书面材料;重点项目需经专家组讨论但无相关讨论过程材料或会议记录。
5.畜牧业良种引进补贴未及时安排。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于2013年12月将2011-2013年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安排。
(三)旅游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存在旅游专项资金受补对象多、范围广、补助依据不充分等现象。如2010-2012年景区及乡村旅游建设资金分配涉及51个对象,108个具体项目,有村游步道、公厕、停车场、铁皮石斛基地建设、休闲渔船更新、合作社休闲旅游项目等补助,总金额791万元,其中139万元分配没有依据,未见补助对象书面申请报告等基本的资料。
2.补助对象未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延伸雁荡镇、乐成街道下辖3个村25万元资金,未按文件确定的项目内容建设。
(四)污水处理费征管审计情况
1.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滞后、执行不到位。2012年省出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市没有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与供水集团未签订代收委托协议,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与省管理办法不相符。
2.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2013年末供水集团账面反映未上缴污水处理费3261.34万元,现已全部上缴。
3.少收污水处理费。南塘、清江、芙蓉等供水区域未按照用水户类别分别执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少收污水处理费。
三、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审计情况
(一)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1.未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编制政府投资预算草案,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支出计划代替政府投资预算草案。
2.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计划安排、执行不到位。根据2013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计划, 2013年度财政计划投资46.45亿元,当年实际安排到位资金21.56亿元,占计划数的46.4%,当年实际拨付资金31.35亿元,占计划数的67.6%。
3.财政基建资金缺口有待化解。2013年市财政基建户安排到位资金21.56亿元,实际拨付资金28.63亿元,当年缺口7.06亿元。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工程发包不规范。
(1)镇街项目邀请招标比重过高。如雁荡镇***个工程项目,直接发包7个项目、邀请招标51个项目,直接发包和邀请招标的合同金额占***个项目比率为87.57%。
(2)镇街招投标项目存在肢解工程、未在市公共资源平台公开招标现象。如北白象东大街延伸工程总合同价1343.8万元分4个标段,在镇招投标中心招标。
(3)邀请招标不规范。如清江镇13个项目的招标文件,每个邀请的三家单位,均由同一人领取。
2.中介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1)招标代理单位差错率高。如浙江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市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标合同价2698.5万元,因漏算幕墙线条1278.8万元,造成幕墙线条二次招投标,漏算项目占原中标价的47.39%。
(2)招标暂定价比例过高。如中心公园北区绿化工程合同价1725万元,暂定项目780万元, 占比45.22%,这样的代理结果不利于工程项目管理。
(3)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如市中心区东山路工程由于设计测量原始标高与实际标高出入使结算增加299.9万元。
3.结算价超合同价比例高金额大,普遍未履行审批手续。对自2007年至2013年10月份已经审计和部分社会中介审核的126个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工程审计金额125851.3万元,工程合同金额98876万元,超合同价26975.3万元,平均超合同率27.28%,普遍存在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4.工程质量管理存在欠缺。如北白象镇乐琯运河(白象段)生态廊桥绿化工程4标段2012年种植,至今树木成活率不到50%。
5.竣工验收后未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和资产移交手续。如市中心公园工程已办理竣工手续,但截至2014年7月31日,仍未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和资产移交手续。
6.投资效益不高。如市城市中心大道工程配套管线给水工程,全线已于2010年12月竣工,但至今供水集团认为管线漏水损坏较严重,拒绝接收。
四、镇街道审计情况
全市17个镇街,2013年末财政供养人数3712人,据镇街上报统计临时聘请人员3722人。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1.5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1.52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18亿元,总支出12.12亿元,年终结余5.06亿元。镇街实际使用经费普遍困难。审计大荆、芙蓉、雁荡、淡溪4镇和城南街道,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按规定程序调整财政预算
镇政府年初向本级人大报告预算草案中安排的公共预算、基金预算收支数与财政决算数存在差距,未按规定程序通过人大审批,审计的4个镇都存在这个问题。
(二)扩大开支范围
近两年审计的5个镇街均不同程度存在扩大开支范围现象,以办公经费、赞助费、办案经费、年终慰问等名义支付非预算拨款单位经费,主要是基层职能部门。雁荡镇2011-2013年支付181.82万元;淡溪镇2012-2013年支付134.08万元;大荆镇2011-2012年支付112.85万元;芙蓉镇2012年支付50万元;城南街道2012年支付14万元。
(三)超规定发放津补贴
2013年实施审计的大荆镇、芙蓉镇、城南街道均存在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情况,目前已全部清退,2014年实施审计的淡溪镇、雁荡镇也存在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情况,目前正在清退中。
(四)专项资金长期未使用。淡溪镇2010年前发生的专项资金65项计854.73万元,至今未使用。
(五)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未经政府采购。2012-2013年度淡溪镇购置自卸式垃圾车、监控设备等56.1万元,雁荡镇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计43.94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其他镇街也不同程度存在资产未经政府采购情况。
2.房屋建筑物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雁荡镇10处国有房产均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淡溪镇的10宗国有房产中,1处有土地证无房产证,其余均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大荆镇31宗房产,均未办理土地证,其中大荆镇文化站等18宗未办理房产证。
五、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全市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3年,189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下降12.72%,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47.36%,培训费支出同比下降26.77%。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控制不严。如接待费结报不及时、接待超标准、接待对象不明确、就餐人数不真实等。
2.公务车辆运行费支出管理不到位。如个别车改单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近程租车,保留车辆未实行一车一卡、运行费超预算等。
3.个别单位会议费支出不合规。如未按规定编制会议预算、未附与会人员签到、发放会议纪念品等。
(二)市公安局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部分收入不合规。2013年市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向镇街、部门等有关单位收取赞助款741.04万元;另直接在镇街报销费用,领取禁毒、治安等各项奖励资金297.05万元,共计1038.0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协警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三)乐清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审计情况
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会出资创办的东塔园林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虚开***、套取现金用于发放福利等问题。
1.虚开***。2011年去邳州购买银杏苗木多开***37400元。
2.套取现金。一是篡改金额。如:2011年,实际支付拖拉机运费9500元,而支付凭证改为29500元;二是虚列临时人员工资。如临时人员苏某某,2011年4月至9月份工资已在园林所列支,而东塔园林公司又以其名义列支工资6180元。
上述问题已移送纪委立案查处,园林所新老所长、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党内处分。
(四)市城区公交廊点建设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对53个城区公交廊点建设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轻维护”现象。
1.未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自2002年11月开始,市区公交廊点分别由四家单位管理,其中两家私营广告企业、一家部门单位、一家国有企业。由于长期分散管理,后续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影响市容市貌。
2.未履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职能。2011年至今,市政园林局未按《乐清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公交廊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职能。
六、企业审计情况
(一)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情况
1.水费收缴方面的问题。
(1)水费收缴手段落后。目前水费收缴75%采用现金方式。同时,对收费员及时上交水费方面未建立有力的制度约束,导致收费员普遍存在将每月收到的水费先存入私人***,等到需要交账时再上缴单位。
(2)个别水价执行有误。有136户企业采用生活用水计价,少收水费31.37万元,少收污水处理费23.37万元。
2.工程安装业务管理不完善。
供水集团个别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供水集团名义对外承接工程安装业务,损害集团利益,涉及工程结算总价160多万元。
(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审计情况
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收购市公共交通公司、市友谊公交公司成立,成立初期财政共支付车辆收购款3453.24万元。我市公交综合乘坐率不高,直接影响城市公交营运效益。2011-2012两年累计营业亏损3180万元,收取政策性亏损补贴1615万元。
(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度经营风险审计调查情况
1.自身防范风险意识不够。存在以贷还贷、担保人以贷款人名义贷款、贷款合同管理不规范等。
2.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薄弱。股东关联方为多位借款人提供的担保金额超出其出资比例。
3.尚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
七、审计建议
(一) 推进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税(费)征管,规范纳税行为。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合理控制举债规模,统筹协调土地出让、负债规模、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防范财政风险和债务风险。
(三)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行为,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 强化政府投资预算管理,量力而行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解决投资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提高投资效益。
(五)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六)规范镇街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镇街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实施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七)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