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拉萨中支稳妥处置409虫草赊购诈骗案赔款资金兑付工作
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4月4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工央啦从昌都虫草商赊购虫草400余斤,欠款2104.21万元。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电信西藏分公司与受害虫草商于2009年1月达成协议,由电信西藏分公司向受害虫草商一次性支付虫草款本金的77%,即1620.24万元。2009年1月20日,电信西藏分公司将1432万元转入昌都地区行署驻拉萨办事处在农行解放北路支行的帐上,由该行负责将赔款资金兑付给受害虫草商。
我行党委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此案涉及我区30名虫草商的切身利益,本着维护社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我行立即部署了帐户开立、现金结算和支付等工作,并多次与农行解放北路支行协商,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当前正值我区维护稳定的关键时期,必须落实自治区党委维稳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妥善做好受害虫草商获赔资金的兑付工作。二是对因身份证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无法开立帐户的虫草商,要耐心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必要时,可特事特办,先行开立个人帐户办理兑付。三是对虫草商自愿提取现金的,要迅速办理提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四是全部兑付工作须在春节前完成,以确保受害虫草商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本着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通过共同努力,春节前“4.09”虫草赊购诈骗案赔款资金的兑付工作全部稳妥完成,其中兑付现金630多万元,受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