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将拟定电动车管理办法规范市民文明出行
目前,拉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0万辆,销售商家40余家,销售品牌80余种,年均增长6万余辆。针对电动自行车现状,记者走访了拉萨市区多个路口、路 段,发现此类车辆违章现象频现,逆行、随意掉头、超员超载、闯红灯由于电动自行车体积小、行动灵活,常常趁交警不备随意行驶,甚至和交警玩起躲猫 猫的游戏,市民对此也是怨声载道。
17日上午,记者在拉萨市夺底路观察一段时间后发现,有交警值守的路口,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稍好;而在没有交警值守的路口,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混乱,险象 环生。在五岔路口,记者看到很多车辆在路口各个方向排队等候,但部分无孔不入的电动自行车竟无视红灯,四处乱窜,导致绿灯方向的车辆也无法正常通行。有的 电动自行车拉着高高垒起的货物,有的搭载两三人,还有一些电动自行车甚至直接从正在等候绿灯的车辆间穿行。
记者昨天在路口看到了非常惊险的一幕。一辆左转的黑色轿车看见绿灯亮起后便起步,结果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突然从左侧窜出来,轿车紧急刹车,而电动自行车虽然也采取了制动措施,但仍前行了两三米才停住,差点酿成大祸。
【问题】设计时速偏大 九成电动自行车车速超标
电动自行车任性行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在拉萨市范围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多,仅2013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数量就有 415起,占总事故的9.17%,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210起,损失金额281650元,电动自行车承担次要责任以上责任的为 394起,涉及受伤人数达200人,从以上数据分析来看,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数量巨大。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拉萨市电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等依据。据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 为,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体车的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并要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根据上 述标准,拉萨市约有9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辆,设计时速大都在60至80km/h之间,远远超过国标规定质量。这些超标车辆既不能按照 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也不能使用机动车相关规定来管理,以致于拉萨市乃至全国电动自行车管理处于缺失和真空状态。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既不属于电动车的范畴,又没在公安部机动车信息系统里备案和登记,造成这部分车辆无法上户,没有合法的身份,一旦被盗后无法 追查。此外,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简单,导致部分驾驶人道路交通意识薄弱,超载、超速、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道路带来更大 的压力。
【管理】交警部门 将拟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10年6月29日,拉萨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驱动两轮、三轮车 辆管理通知》,在2010年6月30日至8月30日期间,对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带有脚踏装置)1984辆,电动两轮车 3017辆,电动三轮车1033辆。2010年8月30日停止了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已注册登记车辆也已过了有效期。
此外,交警部门也加强了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外勤大队加大对存在闯红灯、横穿马路、超载、超速和带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两(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采访中,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永忠告诉记者:结合我们到内地各大城市学习的情况,以及近期与城北大队联合对拉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调 研的情况,拉萨市交警支队将拟定《拉萨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并上报拉萨市公安局、拉萨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一旦通过,拉萨将有管理非机动车 的法律依据。
昨日,本报关于电动车逆行撞伤行人还辱骂对方的报道引起不少市民关注。一些读者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也曾被逆行电动自行车撞过,希望交警部门加大对此类车辆的管理和整治力度,让拉萨市电动自行车不再那么任性,确保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