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张裔炯等讲话
全区农村工作会议1月5日至6日在拉萨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农牧业农村工作,分析当前农牧业农村形势,研究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部署2009年农牧业农村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裔炯,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次仁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春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德吉措姆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各种难以预料、历史上罕见的重大挑战接踵而至,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经受了严峻考验。自治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沉着应对,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克服重重困难,战胜重大自然灾害,创造了农牧业生产再获丰收、粮食总产持续稳定、农牧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村公共事业加速发展的喜人佳绩。全区粮食总产预计95万吨,连续9年保持在90万吨以上。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3170元,比上年增加382元,增加额为历史之最,实际增幅13.7%。农村面貌显著改变,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农牧业农村的好形势,为我们成功办好大事、妥善处置难事,为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做出了重大贡献。
会议强调,我区农牧业农村发展仍处在攻坚克难、奋力爬坡阶段,困难还很多,挑战还很大,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估计。在正视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农牧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必须全面把握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充分一些,把措施搞得实一些,敢于迎难而上,勇于开拓进取,善于抓住机遇,努力保持我区农牧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
会议指出,今年我区农牧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稳定粮食生产、抓好首要任务、强化农村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的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惠农支持力度,增强科技支撑,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确保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确保农村面貌继续改变,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今年农牧业农村工作必须以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为主题,以保持农牧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为基本要求,着力在“山水林田路,机电讯沼村”这十个方面下功夫。山,就是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确保山青水绿;水,就是要大力实施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农牧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水;林,就是要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田,就是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科技投入,确保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路,就是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确保乡村公路通达率不断提高;机,就是要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确保农牧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全面提升;电,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加快农网改造,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确保农村用电人口稳步增长;讯,就是要加快农村通讯设施及网络建设,加快乡乡通邮、村村通电话步伐,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确保让更多的群众听到***的声音;沼,就是要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大力实施薪材替代工程,确保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有新的变化;村,就是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治理,确保从整体上改变农村面貌。
会议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强化农牧业基础,着力推进一产上水平;狠抓首要任务,加快推进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增添发展活力;着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着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区“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能力。
会议还对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拉萨市副市长卓嘎,日喀则地委副书记李海红,山南地委副书记、政协主席次罗,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田大刚,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洛松德青,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才仁桑珠,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彭措代表全区七地市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堆龙德庆、南木林、乃东、林芝、类乌齐、班戈、日土7个县作了大会典型书面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学习讨论。
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纪委、区建设厅、商务厅、气象局、乡企局负责同志;各地市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副专员(副市长)和农工办、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农发办)、科技局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