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疗救助拟推行零起付
昨日,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计划在拉萨市城关区试推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零起付”,如取得良好效果,就逐步推广到全区。
据区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区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00元。近期,自治区民政厅工作人员对这些低保对象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他们在看病时虽然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但是有很多人看病时所需的费用往往高出了救助标准,经济上的困难依旧让他们难以承担这些费用。
为解决这些困难,自治区民政厅计划将拉萨市城关区作为试点,推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零起付”。这一计划正式推行后,城乡低保对象看病时所享受的医疗救助标准将不再是300元、500元,而是根据看病所需,除去低保对象参加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的费用,余下的部分将由民政厅给予支付。“哪怕是十几元、上千元,一样可以享受医疗救助‘零起付’。”工作人员说,如果试推行后取得了良好效果,将有望在全区推行。目前,他们正在研究相关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还需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争取尽快使全区低保对象享受到医疗救助“零起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