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列确主持 决定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年一月十四日召开
11月26日上午,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张跃平、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嘎玛、周春来、宋善礼、赵正修、阿登、马如龙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明英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决定2009年1月14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连大雷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海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所作的关于开展2008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宋善礼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赵世军所作的关于全区公路建设(通县油路和乡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王峻所作的关于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多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布顿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