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
为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强化对基层县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我区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重点、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效益等作出安排部署。
我区目前已形成了由48个气象观测站组成的气象观测网站,但在我区12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上,平均每2.5万平方公里才有一个气象观测站,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一半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没有气象观测站。
通知指出,我区将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现阶段还没有检测站点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点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农牧、交通、旅游、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
通知强调,建立健全我区气象灾害预警体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气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合共建、分工协作,积极向国家和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多渠道落实建设经费,切实加快推进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步伐。要根据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要求,抓紧前期工作,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加快安排自动气象站的建设。
通知要求,各区域气象监测站网建成后,各级政府和气象主管部门应建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保障监测站网的连续稳定运行。站网多在地政府要将运行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指定专(兼)职预警信息服务人员负责站网的巡管护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接受和服务;要组织各站网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并及时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