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纪实
西藏残疾人事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西藏残疾人事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在中国残联的指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西藏6万余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地得到康复
西藏于1998年4月1日颁布施行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此办法就如何保障残疾人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合法权益,为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营造了良好氛围。此后,西藏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为西藏残疾人事业的持续性、长远性发展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自治区残联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开展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等服务,使残疾人普遍受益。自治区残联还通过开展“彭年光明行动”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工作在西藏建立了8个白内障无障碍区眼科中心,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5000多例。确定了贫困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定点医院,免费为150名贫困肢残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1100多名运动障碍残疾人实施了矫治手术和功能锻炼,2600多名聋儿提供了康复、咨询、测听服务,310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与此同时,西藏还建立了5个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和假肢装配站,为2425名患者提供了辅助工具,2540名患者装配了假肢矫形器。如今拉萨市城关区已被确认为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区),结束了西藏无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区)的历史。
注重残疾人教育工作,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2000年,西藏创办了西藏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拉萨特殊教育学校,填补了西藏特殊教育的一项空白。近年来,西藏残疾人义务教学入学率大幅度提高,目前,西藏已拥有2所特殊教育学校,西藏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在校学生达210多名。同时,各地区也开展残疾人随班就读制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达到了254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城镇达到了60%,农牧区达到了25%。 此外,各乡镇中心小学还利用夜校的方式对能接受教育的残疾人进行了必要的文化知识培训,许多残疾人通过自学获得学历或第二学历。普通技校、中专以及高校累计招收残疾学生200余人。西藏已形成了随班就读为主适当建立特殊学校的特殊教育格局。
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安置,400多名残疾人集中就业
根据修改后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选择适当的岗位和工种。目前,自治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已经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登记基本完成,就业介绍已经开展。在城镇,稳定福利企业,特别是大力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个体从业,通过就业使得部分城镇残疾人有稳定收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在农牧区,以直接扶贫为主,扶持一部分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直接吸收、间接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
在自治区残联的努力下,西藏共开办了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10期职业技术培训班,分别对60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培训盲人***师20人,残疾人职业技术师资9人,并为54名残疾失业人员提供了职业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
近年来,西藏加强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营造了有爱无碍的社会环境,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目前西藏城镇主要干道设坡道60余处,盲道22万多米。在新建的居民小区、医院、商场、火车站、机场等地都设置了无障碍轮椅通道和电梯。
西藏还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文体活动日趋活跃。2001年9月,由国家文化部、民政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中国残联联合举办的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西藏代表团参加了舞蹈类、小品类、声乐类三个大类的比赛,参赛的6个节目获得了两个全国金奖,一个全国铜奖。2002年9月1日至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的第三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大会上,西藏10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举重两个大项的比赛,取得了3金2银2铜的优异成绩。2006年7月29日至8月6日,在哈尔滨举行的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大会上,西藏代表团再次取得了11金8银10铜的优异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西藏残疾人的参与精神,展示了西藏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为280多万西藏各族人民及15万残疾人争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