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国有林场林业产业扶持工作初见成效
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区5家国有林场的林业产业发展,始终将林场发展稳定、职工增收作为林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国有林场产业扶持工作、落实扶贫资金。林场管理者也从根本上转变经营理念,在全力做好植树造林、森林管护、苗圃改造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既解决了职工的就业问题,又大幅度提高了职工收入。
2014年全区国有林场全年总收入2842.58万元,全年共上缴税金1473.74万元,实现利润 1225万元。其中:林芝地区国有林场实现总收入2356万,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29万元,实现房租等三产收入1355 万元,营造林收入472万元;全年上缴税金1432万元,全年实现利润1143万元。昌都地区林场含税收入128万元,其中:木材粗加工含税收入49万元,森林公园含税79万元;全年全年上缴税金11万元,全年实现利润60万元。日喀则亚东林场通过产业发展和实施扶贫项目共实现总收入358.58万元,全年上缴税金30.74万元,实现利润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