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严格落实九项措施惠民工作取得实效
林周县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结合林周实际,实施党建联系点、落实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提升奖励金标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九项举措,进一步密切党与群众联系,惠及农牧民群众。
一是落实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连续四年组织县、乡两级机关和党员干部联村包户,全县38个机关事业单位、20多名县处级干部与农村、寺庙、农牧民建立了结对关系。大力实施“千名干部帮千户”工程,按照“一次安排、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要求,推行县级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级党组织及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科级干部每人联系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干部每人联系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21”干部帮扶机制,全县1360名领导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882户8325人。
二是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制定了《中共林周县委组织部关于落实村党支部活动经费的意见》,为每个村党支部每年落实5000元党支部活动经费;研究制定了2万元的村级组织文化活动专项经费和每名村党支部第一书记1万元的活动经费。同时,追加125万元用于调整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全县45个行政村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平均达到了10万元。并按照每名农牧民党员100元的标准,向全县基层党组织划拨活动经费40.24万元,切实保障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三是不断提升村干部基本报酬业绩考核补助奖励资金标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农村干部的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持续加大村“两委”班子成员基本报酬业绩考核补助奖励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村“两委”正职、副职、委员基本报酬业绩考核补助奖励资金分别达到了50631元、42631元、34631元。
四是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指导。紧扣净土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方案,研究确定投入500万元村集体专项扶持资金,出台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兴办产业、异地搬迁、合作社、就业培训、以教扶贫、医疗救助等路径,有效衔接全县扶贫产业项目,项目实施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占80%以上。
五是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以建设“九有”(有党旗、有国旗、有领袖像、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工作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的工作思路,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简朴实用的原则,研究确定新建36个、改扩建8个、改造1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总投资超过1.35亿元,建筑面积平均达到了900平方米、占地面积平均达到了1900平方米的标准,带动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提档升级。
六是加大培训提能力度。持续开展大规模培训,农牧区抓党员、乡镇抓村干、县里抓主干的培训格局基本形成。2017年,依托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工程实施基层党务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青年干部集中培训、骨干教师挂职锻炼、县级党代表集中培训、老干部疗养、卫生专技人员挂职培训等赴苏集中培训项目10批140人次;依托区、市培训资源,参加上级各类培训227人次;依托县委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等专题培训班及送教下乡10批次,培训900余人次。
七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市、县、乡派出了180余名工作队员,进驻10个乡(镇)的45个村,派驻单位与驻地结成帮扶对子、驻村工作队员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真正做到知党情、听民声、谋发展、促和谐。严格落实资金、项目、责任“三个捆绑”,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好产业帮扶引导。2017年,45个驻村工作队从为民办事经费中落实并完成项目143个,涉及资金76.95万元,派驻单位落实项目11个,涉及资金275万元。
八是落实各项惠民资金。2017年“七·一”,表彰了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放奖金2.6万元。2017年共发放328名“三老人员”补贴资金193.787万元。每年中央组织部、区市党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分别划拨一定比例党费,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成立慰问组进行慰问,对全县45个村级党组织及“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向他们大力宣讲党惠农利农政策。
九是严格落实党内激励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区市党委组织部党内激励帮扶政策,并不断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使越来越多党性强,想致富、能致富、肯帮扶的农牧民党员享受到党内激励帮扶政策。2017年,全县内共有40名农牧民党员享受党内激励帮扶政策,兑现奖励帮扶资金3.12万元;其中享受自治区党内激励帮扶政策农牧民党员25名,享受拉萨市党内激励帮扶政策农牧民党员15名。同时,林周县每年配套设立15万元县级党内激励帮扶资金,用于扶持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慰问去世党员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