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举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针对近期国内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校园恶性伤人事件,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监管等工作职能,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进入主课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区中小学校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校园法律顾问,全面落实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分别在沙滘中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大龙街新英才学习成立“番禺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举办模拟法庭、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军训法治课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七五”期间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活动216场次。
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公布法律援助流程、法律咨询电话,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遇事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人员名册,优先指派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案件,并通过案件回访、质量评查等形式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监督。主动对接社区,对涉及隐私等特殊情况的提供***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对司法所、调解组织的指导,加强针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配合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以往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集中人力、时间,落实巡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排查。加强人民调解在化解涉及校园安全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充分提升防控协同机制、研判机制效用,防止矛盾纠纷事态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是强化特殊群体监管。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深度排查与管控,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排查,深入了解特殊群体工作、生活、家庭及思想动态情况。强化日常监管与落实帮困扶助相结合,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当面报告、教育学习等工作,加强特殊群体法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采取节日慰问、临时救济和困难补助等措施,给予关心帮助和救济扶助,防止此类重点对象采取极端措施危及校园安全。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