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11月26日,山南市召开2016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市委书记张永泽出席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普布顿珠主持;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党校校长丁哲峰宣读表彰决定。
张永泽指出,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寺庙管理委员会、驻寺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系列***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落实、寺庙教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涉宗领域工作更加规范、广大僧尼爱国热情更加高涨。
张永泽强调,***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统战、民宗、宗教部门和各寺管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吴英杰书记的指示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措施,深化创建评选活动,确保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广大僧尼要以创建评选活动为契机,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自觉践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争做反分裂斗争、遵纪守法、促进和谐和造诣精深“四个模范”,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管理水平。各寺管会和广大驻寺干部是创建评选活动的直接参与者、组织者、推动者,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把藏传佛教不受境外敌对势力操控作为寺庙管理的底线,进一步巩固成果、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跟进服务、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不断推动驻寺工作上水平。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创建评选工作新局面。创建评选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基础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统战、民宗部门要始终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要强化领导、树好导向、加强保障、做好宣传,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普布顿珠主持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张永泽书记的***精神上来,进一步抓深抓细抓实,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各项工作,依法保障寺庙合法权益、宗教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不断开创寺庙管理工作新局面。希望广大僧尼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努力为推进山南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对昌珠寺等 20座和谐模范寺庙, 米玛次仁等596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昌珠寺管会等20个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格桑洛追等100名优秀驻寺干部和格桑旦增等15名宗教工作优秀干部进行了表彰。
会上,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优秀驻寺干部和宗教工作优秀干部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