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确定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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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申报公布工作于2015年初启动,范围和对象确定为县(区)文物保护单位中具有独特地域文化价值以及其他一般文物点中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
经过严格复核、实地查看及自治区文物局专家严格把关,最终确立了卡若区康巴寺、察雅县洛荣拉康、江达县白玛宗玛寺、左贡县东坝西然古民宅、八宿县拉鲁岩画、芒康县拉果顶摩崖造像等26处文物点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范围,并制定了《昌都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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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45: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