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2011年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最适宜人居、人与自然共和谐。”这是2011 年后拉萨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真实写照。记者日前获悉,拉萨市从2007年起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将抓住四大任务,强化四大措施,力争2011 年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城区绿地面积达到37927.8 亩,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地率达38%以上。
拉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实现四大任务: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城市绿地建设,到2011 年,建设各类绿地11227.4 亩,进一步扩大城区绿化空间;加强城市景观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化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城市集中供暖,污水集中处理,老城区推进改扩建步伐,城区环境大幅度改善。
在创建活动中,拉萨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把“绿线”管理上升到与城市建设中的“红线”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完善“绿色图章”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资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入,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推进“依法治绿”,对毁绿、占绿、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惩处。
据介绍,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中,拉萨市将分四步实施:2007 年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2008 年达到省级标准并实现命名,在建城区新建4个中型公园和21个小型公园,建设附属绿地774亩,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达到46%,新建苗圃3个、500亩,使生产绿地占建城区面积的0.9%,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50%实施“拆墙透绿”;2009 年至2010 年全面创建,建设1座占地200亩的市级综合性公园和40座小型公园,新建苗圃1200 亩,使生产绿地占建城区面积的2%,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达60%,绿化覆盖率达38%,绿地率达34%;2011 年新建11个小型公园,使城区绿地面积达37927.8 亩,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38%。
据了解,截至目前,拉萨城市建城区绿地面积为26700.4 亩,绿化覆盖率30.36%,绿地率30.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3.07 平方米,单位和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约16.57%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1%,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4.8%,全市森林覆盖率8.05%,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