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努力提高人民调解水平
今年以来,由那曲地区尼玛县司法局成立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调解工作的亲和力、规范化和主动性,“四措并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水平,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多元调解。尼玛县以大调解中心为龙头,协调公安、人社、信访、综治等相关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把单一调解转变为多元化调解。充分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牧区德高望重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同时,定期下乡开展法律服务,参与牧区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就牧区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亲和调解。聘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等德高望重人员担任基层调解员,以他们的威信和亲和力,专职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使大量尚处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及时消除,深受群众信服。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纠纷,督促卫生、人社、公安等部门在本单位内成立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调解,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和公信力。
规范调解。规范调解队伍,力争做到每个乡(镇)都有专门的调委会及调解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培训工作;给全县各乡(镇)配发调解卷宗,规范调解记录,为同类型矛盾和反复矛盾调处提供依据;抓好制度化建设,完善和执行好矛盾纠纷排查、定期分析研判、重大纠纷快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解员以案定补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群众调解工作规范化。
主动调解。充分组织和动员全县950个“双联户”和各级网格力量,将调解阵地下沉到村居、将调解程序转移至事前,在田间地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并提前介入、提早调解。同时,协调人社、司法、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加强联动、联防、联处,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重大事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事项100%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