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发布国庆中秋双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恩施晚报讯(记者阮璐、通讯员田久祥、冉勇)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届时是走亲访友、外出就餐的高峰期,也是月饼等传统时令食品的集中消费期。为此,州工商局、州食药监局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注意网络食品陷阱。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正规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查验商家是否取得网售食品的相应许可,收货时要当面验货,及时查验保质期限、实物说明与商家承诺是否相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拒收或在7日内选择退货,避免发生纠纷。
注意食品采购地点。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及专业规范的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摊点或食品摊贩裸露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注意检查产品标识。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配方或主要成分、QS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及时索要***和信誉卡等有关票证。
节假日期间,也是在外就餐的高峰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外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监督公示为笑脸或平脸的饭店就餐,无证或监督公示为哭脸的饭店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经营冷菜的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应标注熟食卤味并具备特殊加工条件,切勿在许可证无熟食卤味项目的饭店食用冷菜;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客流量增加有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务必保存好消费单据、购物***等证据,并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举报。如遇其他消费问题,除了自行与商家交涉外,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汉杰(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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