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人员注意出行前请备好这份指引
近期,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呈积极向好的态势,但是,中国以外全球的疫情处于快速扩散状态。
3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具有全球大流行的特征。这是首个冠状病毒传播引发的全球大流行。
当前新冠肺炎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蔓延
为严防疫情向境外输出,并确保我省居民出境旅行安全顺利,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赴境外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疫情期间,要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谨慎出境”的原则,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确实需要出境的人员及派遣和用人单位,请务必注意以下5点。
01
加强健康把关,审慎安排出境
(1)对健康严格把关
派遣、用人单位应注意对出境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把关,并对其家庭成员健康情况进行必要调查。如有发热、干咳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情况,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确保其健康后才能安排出境。要根据有关疫情严重国家的情况,对出境人员作出审慎安排。
(2)对疫情信息详细了解
了解往访国家或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状况;
了解往访国家或地区对从中国前往人员的防控政策措施;
留意我国和我省有关部门对近期有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入境人员的相关管理措施。
(3)对出入境检查工作全面配合
出境时要主动配合机场、码头、车站等口岸有关管理部门的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工作,按规定办理通关查验手续。
入境时如实申报本人健康等相关信息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02
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关注往访国家疫情防控政策
(1)开展健康风险评估
各派遣、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对出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如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或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需如实及时报告派遣和用人单位、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并严格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待确认身体健康后再安排出境事宜。
如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需及早就医排查,待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可能性且症状完全消失后,再安排出境。
(2)慎重安排人员出访
我省派遣、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要及时掌握往访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慎重安排人员出访和安排境外自由行等行程。
(3)了解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通报
出境人员在出境前须提前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出入境信息一键通”程序,或登录往访国家政府和我驻当地使领馆网站,及时查阅了解有关当地政府疫情通报,尤其是针对外国人的最新限制性措施,避免因不了解当地对我国公民采取的防控措施,导致入境时被拒绝入境原机遣返或入境后即时被采取强制隔离等限制性措施。
03
做好个人防护,不因疫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
符合出境健康要求后,合理规划路线,出境前备齐有关健康证明,备足个人防护用品,建议主动购买意外保险和境外医疗保险,以更好保障旅行安全。
选择航班时,应尽量避免在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转机或停留,提前准备几份护照、签证等重要证件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做好健康监测,并注意出行安全,不因疫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如遇歧视性伤害等,及时报警并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
04如遇异常情况,拨打热线电话请求协助
(1)建立海外疫情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
各派遣、用人单位要建立海外疫情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加强对派遣人员,尤其是境外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提醒等服务保障,提高派遣人员等的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健康监控
加强对派遣、常驻人员的健康监控,对赴境外人员每天的活动轨迹、身体状况进行跟进,发现苗头时及时处理,保证其人身健康与安全。
(3)出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
赴境外人员要遵守往访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引和管理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或接触感染者时,需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行动,并及时通知派遣、用人单位,尽早进行排查与诊治,当地用人单位要尽快安排就医并跟进,及时将被隔离观察和确诊等情况报告派遣单位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4)必要时可拨打热线请求协助
在必要时,可拨打我驻当地使领馆领事保护热线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请求协助。如已有疑似症状,请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切勿仓促回国,以免增加沿途航班等疫情扩散风险。
05
归国返粤后,如实填报健康卡并配合防疫检查
归国返粤入境时,须如实填报健康卡,并按照我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入境、检疫等工作。
如果是从境外来莞返莞,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境外来莞返莞人员必须履行的防疫义务
1.请您务必第一时间联系在东莞住所的物业公司(或出租屋管理人、酒店负责人等);若您工作单位也在东莞,请同时联系所在单位;请您在“莞e申报”中,从居住场所和工作单位两个方面都如实申报防疫信息,确保及时获取通行码,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
2.如果您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居住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发病前2天有过接触,防疫部门会要求您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请务必听从防疫部门的要求。
3.在莞期间,如果您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尽快到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查诊疗。
4.如果到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请如实向店员报备有关信息。药店工作人员为您测量体温、询问防疫相关信息时,您须配合并如实回答。
5.在莞期间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不串门、不集聚、少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如有任何困难,请您及时拨打0086-769-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以下咨询热线:英文热线0086-769-22830691,韩文热线0086-769-22830616,日文热线0086-769-22830635。
疫情尚未结束,我们还得坚持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不给病毒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