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色人才认定申报流程每季度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东莞阳光网2月8日讯 昨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了受理特色人才认定申报流程。根据《关于印发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的通知》的责任分工,由市教育局受理的特色人才共有四大类8个目录。申报认定成功后,申报人将可以享受到特色人才在医疗、子女入学、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今年,市教育局受理特色人才认定申报有4次机会,每季度各有1次。申报人在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向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月25日、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
逾期提交申报的,将在下一季度进行认定。
值得留意的是,特色人才认定申报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市教育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办公室电话22821562,与戚先生联系;或者拨打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3126007,与张先生联系。
哪些人才可申请认定
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校长、副校长(特级人才);近5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成就奖”项目获奖者(一类人才);近5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人选( 二类人才);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类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人选( 三类人才);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三类人才);近5年成为我市高等院校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四类人才);广东省中小学特级教师(三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