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2016年督察整改十(二)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由于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纳入南粤水更清计划的22条重点河流整治工作成效甚微,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其中6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城市发展水平极不相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果,减少河涌和流域污染。
(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2017 至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 90%、95%,其中广州、深圳市建成区2017年分别消除90%以上黑臭水体,2018年以后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珠三角各市力争于2018年底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五)整改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统筹力度,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全面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挂牌督办名单的黑臭水体进行督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市22条建成区黑臭水体于2019年年底完成整治并初见成效,2020年年底已基本消除黑臭,并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报长制久清。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22000921;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东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科,电话2283072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水务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