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立法项目的公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案)已经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襄阳市作为设区城市且为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即将获得地方立法权。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规定,我市在不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结合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的实际,可制订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法规,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主法治进程。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进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我市立法项目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根据《立法法》规定,重点围绕我市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括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规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有关资料。
四、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8月30日,请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73号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441021)
电话(传真):0710-3610576
邮箱地址:xysrdlf@163.com
特此公告。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