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银行业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9月12日,记者从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了解到,9月1日,在该行的组织下,我市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含5家村镇银行)现场签署了《襄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公约》。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单位,不打“价格战”,不搞恶性竞争,遵循市场规则,对存贷款利率进行合理定价,提高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适应能力,为我市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利率市场环境。《公约》要求成员单位原则上各期限挂牌利率不得突破央行基准利率1.3倍;成员单位存款业务突破央行基准利率1.3倍但不超过1.5倍的,应向自律机制办公室备案;确有特殊情况,成员单位存款业务突破央行基准利率1.5倍的,应向自律机制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工作会议讨论并报请湖北省自律机制通过后方可执行。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去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取消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活动现场,工行襄阳分行发出倡议,呼吁各成员单位在自律机制框架内理性面对市场竞争,科学制定利率决策,合理引导利率预期,加强相互监督和自律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积极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竞争秩序。
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负责人表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建立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强化利率管理、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树立银行良好形象的需要。自律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任务的更好完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