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遇受伤猫头鹰不日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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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4月13日上午7时许,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警情,称有学生在南县立达中学校园内拾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接警后,南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与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确认,学生拾到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因受惊及头部受伤暂时不能飞翔。目前,工作人员已将猫头鹰带回救治,待其具备飞翔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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