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主任会议
3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主任会议决定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计工作、关于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创新发展工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等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会议指出,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并督办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实施《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督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还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会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3月至4月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