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回访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
9月21日,安化县水利局对本系统2019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及受处分时间在2019年前但仍在处分期(影响期)的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采取“谈、察、记、评”的方法进行。在回访过程中,回访工作人员调阅回访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与回访对象面对面谈心,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情况,了解走访个人现实表现及建议要求,帮助引导受处分人员汲取教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杨灿华原任安化县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委员、副经理,在分管营业工作期间,该公司在物价部门叫停价格调节基金后,仍于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违规收取价格调节基金,杨灿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回访人员对其进行回访时,杨灿华诚恳地说:“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告诫自己今后一定要依法依规正确履职。”因杨灿华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组织认可,处分期满后,杨灿华被组织任命为安化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经理。
“打了‘板子’后还要开好‘方子’,绝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安化县水利局机关纪委负责人说,继续开展好回访教育,切实帮助回访对象正确对待组织的处分决定,不断改进提高,让“有错”变“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