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履职考核办法树立代表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增强代表主体意识、履职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日前,桃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桃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0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表会议期间出席人代会、列席各类会议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情况,代表自身形象建设情况三大方面。特别是在代表自身形象建设方面,突出了对代表的受刑事处罚、受撤职以上党纪政务处分、受行政拘留、受降级或严重警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被诫勉谈话或被通报批评五种情形的考核,强化代表红线和底线意识,要求代表明规守纪、廉洁履职。
据悉,桃江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和不断强化代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代表们宣讲党纪国法知识;组织人大代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赴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在人大代表微信群里即时转发反腐倡廉工作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信息,提醒代表时刻绷紧遵纪守法之弦,树立代表良好形象。